
北京市首个针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的政策性保险落地海淀区,探索家庭养老向社会化支持服务养老转型。政府可补贴20%的保费,平均个人每月仅需缴纳几十元,可享受居家护理、康复和餐饮等十余项照护服务;重度失能老人可享受每月19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区城乡户籍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除外)以上的居民在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人员均可参加长期护理互助保险。 参保以户为单位,其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个人参保。
保险基金构成
2缴费标准
按年龄段不同实行差别化缴费,基金缴费标准基数2016年暂按每人每年1140元缴费标准基数筹集,政府按不同年龄段缴费额度20%的比例予以补贴。 年满55周岁(含)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并按本办法规定参保。
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护理保险根据其收入情况及个人承担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参保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参保补贴办法,按本办法规定参保。
3缴费年限 个人缴费不少于15年,政府补贴不超过15年。
4参保人可享受如下服务
1、居家照护服务:日常生活照顾、基本护理、用药护理、巡诊、协助医疗、基础康复、运动指导、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餐饮服务、紧急救援以及经评估提供辅具购买、租赁服务及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
2、社区照护服务:日间照料、社区康复护理。
3、机构照护服务:符合独居、寡居的失能老人经申请后,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接受长期照护服务,超出护理保险支付额度的部分由个人按机构规定承担(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除外)。
4、失能护理服务。 65周岁以上,经过专业机构评估达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中轻度、中度、重度失能的,可以分别享受900元/月、1400元/月、1900元/月的护理服务,服务费由长期护理互助保险基金承担。
5、其他照护服务:亲情家庭互助服务、安宁关怀服务、精神安慰、社会交往、特定条件下的现金支付服务、志愿服务。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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