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淀公租房人才公寓群 14098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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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组】
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为解决我区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结合公租房房源筹集情况,现就启动海淀区第十六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意向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的燕保·温泉家园公共租赁住房,该项目于2016年4月28日组织了配租摇号,2017年3月组织了摇号家庭选房入住,截至目前该项目尚余部分剩余房源。
燕保·温泉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294套,其中小套型274套,建筑面积约34.45-38.43平方米;中套型20套,建筑面积约48.01-48.0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2元/建筑平方米·月。
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17年11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且尚未配租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优先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统称“三房轮候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见义勇为、人武部现役干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街(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配租原则
一个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已参加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仍可参加此次意向登记。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意向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5日10:00——2017年12月8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原件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市保障房中心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市保障房中心协助登记地点: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位于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燕保·温泉家园3号楼一层(乘车路线提示:乘坐公交330路、908路、346路到温泉站,乘坐地铁16号线到温阳路站下车转乘908路、330路到温泉站),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标准
此次配租房源仅为小套型、中套型两种套型,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可按照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选择相应的套型进行登记。
(四)登记排序原则
登记的项目按照套型分别排序,具体选房顺序由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五)登记结果公示
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的申请家庭配租排序结果将于2017年12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核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的申请家庭配租排序结果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拟于2017年12月下旬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保障性住房资格所在地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五、选房入住
拟于2017年12月底,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序组织资格复核通过的申请家庭选房入住。
六、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本次配租的组织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户型图
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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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户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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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非京籍组】
关于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海淀区非京籍无房职工配租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新北京人”)的住房问题,切实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将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燕保·温泉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经摇号配租后尚有部分剩余房源。按照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不断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提高分配的精准化,结合“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原则,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的30%将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
此次配租房源共计127套,其中小套型118套,建筑面积约34.45-38.43平方米;中套型9套,建筑面积约48.01-48.0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2元/建筑平方米·月。项目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在海淀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
(二)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1人家庭申请配租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三)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没有住房转出记录。
(四)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6日10:00——2017年12月7日17:00
2.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登记一次,如发现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分别作为申请人进行了重复登记,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配租摇号
1.摇号时间:另行安排。
2.组织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3.摇号结果公示:摇号结果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核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结果的摇号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选房签约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单身1人家庭不可选择中套型房源。
四、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本次配租的组织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新北京人”登记所需上传材料清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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