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海淀区基层文化组织员管理办法》(京海政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苏家坨镇文化发展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文化组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苏家坨镇基层文化组织员,招聘人数为16人。
二、岗位职责
基层文化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文体活动筹备、公共文化设施开放及管理、文体团队建设、档案管理等在内的本单位文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居民开放文化活动设施;
2.负责时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各类宣传媒介;
3.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4.负责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5.负责数字电影的放映以及放映厅的日常管理;
6.负责策划、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7.负责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
8.负责各类文化活动与服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9.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文化相关工作。
三、考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爱基层文化工作;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基层文化组织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至少有一项以上文艺特长;
5.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1968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且身体健康,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
7. 对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居住在苏家坨镇的,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知识或文艺工作经验者优先;
8.基层文化组织员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3日。
2.公告方式:在公招网(网址:www.gongzhao.net)上发布招考公告。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3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62465760(苏家坨镇文化服务中心)。
4.报名方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到苏家坨镇北安河路22号(苏家坨镇政务中心)南楼2层图书馆现场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5.报名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苏家坨镇基层文化组织员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其他能证明专业技能的相关证件原件,如计算机类等级证、文艺类等级证等。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现场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考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18年4月14日10:00-11:30,地点暂定在苏家坨镇政府西楼一层会议室(西小营村),具体安排请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当天上午9:20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招网上公布,同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公招网。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原则上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进入面试;合格人数未到达面试比例,以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18年4月27日13:00-17:00,地点在苏家坨镇北安河路22号(苏家坨镇政务中心)南楼,具体安排请关注公招网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中设置才艺展示环节,考生需在3-5分钟内独立完成一项才艺表演,形式包括声乐、器乐、语言、舞蹈、表演等形式,书法、绘画等形式可携带个人作品现场展示。除音箱外的表演相关道具请考生自行携带。
(四)体检及政审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底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合格,通知体检。
政审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试用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聘请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和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因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原因造成录取出现差额的情况,按照高分递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递补录取,如无符合条件考生,则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全额发放工资待遇),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海淀区有关规定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调整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苏家坨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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