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好消息!
近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
9月1日起
125类门诊特殊病用药将纳入报销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
用药报销水平
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情况
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包括腹膜透析液、全身用抗菌药等
共计125品类药品
将分别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
9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什么是门诊特殊病?
所谓门诊特殊病,是针对一些术后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而使得门诊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在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门诊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这就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此次调整用药报销范围,共涉及其中的9种,“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这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暂未做出调整,“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剂”;“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药品限“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和“雷珠单抗注射剂”。
125种药品名单:
01
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
药品报销范围
02
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药品报销范围
03
肝移植、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药品报销范围
04
心脏移植、肺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
药品报销范围
05
血友病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药品报销范围
06
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增加的药品报销范围
据悉,通过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每年可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降低为1万余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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