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开始签约!安置房源为:唐家岭万和嘉园

      2022年7月1日一早,细雨微凉,带走了些许夏天的暑热,挂甲屯首批14个院的居民早早就来到了项目指挥部,等待摇号选房,指挥部工作人员也早已一切准备就绪。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每个家庭签到审核后在休息区等候。每个人都笑意盈盈,互相商量着选择什么户型,期待着选房顺序能排在前边,“我们是公公婆婆住在这里,早点选完早点安心。”居民张女士笑着说道。

随着工作人员摇号公布选房顺序,等候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和笑声,越临近选房人们的心情越激动:“马上就有新房住了,生活更有奔头了。新小区周边环境、配套设施都不错,我们一家子都挺高兴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摇号过程和结果依法全程公证。

确定选房顺序后,每户家庭按照顺序进入选房中心,有的提前做足了功课,对心仪的户型了然于心;有的不时向工作人员咨询房子情况;有的在沙盘前驻足观察,仔细研究。当工作人员将已选房子贴标核销后,人们的心也踏实了。签约首日26户家庭完成签约,并领取了首签奖品。

“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于6月17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入户工作组已经完成首轮的入户宣传工作,7月1日正式启动签约。项目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保障广大被腾退村(居)民的利益。项目安置房位于西北旺镇唐家岭地区,与中关村森林公园一条马路之隔,安置房既有现房,也有期房。选择现房待正式签约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大部分期房也已经开工建设。


海淀区海淀镇的“三山五园”地区继六郎庄、党校西墙、一亩园、功德寺、东西水磨、二河开(树村厢白旗)、福缘门后,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将于7月1日启动腾退奖励期,目前该地区除此次启动红色区域的挂甲屯外,还剩下黄色区域的大有庄、绿色区域的哨子营、灰色区域的董四墓等待启动拆迁腾退。

“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将分期实施。此次启动的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7.93万平方米,后续会启动住宅楼以及公房等,而且大概率会按征收形式启动。腾退范围:东至万泉河和北京邮电会议中心,西至万泉河路,北至颐和园路,南至吴家花园和承泽园小区内的宅基地及附属物(不含公房),集体产业及不含住宅的社会单位。

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目前正在处于腾退公示期。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6月30日。公式内容为腾退地址、有效腾退面积、户籍在册人口。腾退奖励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7日。腾退调解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山五园环境整治挂甲屯腾退可选安置房源为:唐家岭两园之间安置房:万和嘉园!

     万和嘉园一期为现房,毛坯房交房。万和嘉园二期(正在施工中,预计2023年底完工)、万和嘉园三期为期房。

     选择安置房期房(二期、三期)的被腾退人,在奖励期内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周转费从双方签约之日起,二期按24个月周转期计算;三期按36个月周转期计算。在奖励期之外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实际周转期计算。

     挂甲屯拆迁补偿标准:即按原有效腾退面积1:1为基础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被腾退人存在实际住房困难的,经相关审批程序审核后,原则上可适当增购安置房面积,所选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有效腾退面积1:1置换外的部分,按均价13000元/平方米购买。

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加强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进一步疏解非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根据市、区关于统筹推进海淀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通知》、北估秘(2016〕001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政府指导、公示公开、自我腾退、强化监管”为指导思想,坚持“民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腾退补偿安置方案。

第二条  凡本项目腾退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宅基地腾退面积及附属物的腾退安置、补偿均适用本方案。

第三条  本方案中所称腾退人是指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单位为北京万方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方案中所称被腾退人是指腾退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或在合法审批文件上载明的房屋所有权人。

第四条  腾退人应该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对被腾退人给予补偿安置,被腾退人应当在规定的腾退期限内完成腾退。

第五条   在腾退公告规定的腾退期限内,对于产权不明确的宅基地和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由腾退人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先行拆除后再给予补偿安置。

第六条   腾退时遇军事设施、寺庙、教堂、文物古迹设施的,被腾退人应当先行腾退所涉及建筑,待相关部门认定核准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七条  腾退范围

            项目腾退范围东至万泉河和北京邮电会议中心,西至万泉河路,北至颐和园路,南至吴家花园和承泽园小区。

第八条 腾退期限

以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腾退公告为准。

第二章  面积和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

第九条  在腾退范围内,依据被腾退人合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等予以认定。

第十条  对于被腾退人无法提供宅基地有效腾退面积证明材料的,须按相关审核程序予以认定。

第十一条  安置人口的认定

     本方案所称的安置人口,是指在腾退公告发布时,被腾退人及其户口在本址的共居直系亲属,且包括户口不在本址的直系亲属(服刑人员、服役军人、上学子女、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儿等)以及其他应予安置的人员。不包括:空挂户、在本市享受过政策性住房配租配售、在本市其他征收、搬迁腾退项目中享受过安置政策人员。

经认定的安置人口,应在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登记,同一人作为安置人口只能认定一次。在腾退公告发布前身故但未注销户口的不予认定。

第三章    安置与补偿

第十二条 安置房地址及性质

安置房为唐家岭地区两园之间安置房,产权性质为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产权,按规定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安置房选房顺序以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未按协议约定日期向现场指挥部移交被腾退房屋的,原选定安置房作废。现房房源有限,按照先签约先得的原则,选完为止。



第十三条   腾退补偿安置方式

      本项目采取面积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被腾退人选择(同一院落只能选择一种补偿方式)。

(一)面积置换方式

1、置换,即按原有效腾退面积1:1为基础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被腾退人存在实际住房困难的,经相关审批程序审核后,原则上可适当增购安置房面积,所选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有效腾退面积1:1置换外的部分,按均价13000元/平方米购买。

2、对被腾退人合法有效房屋建筑面积由腾退人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3、由于赠予、继承、离婚、分家、法院判决或其他原因对原有效腾退面积分割析产的,原则上仍按一院对待。

4、补助费和奖励费发放标准

(1)周转费:选择腾退面积置换方式,按所置换安置房户型计算周转费,标准为一居室5500元/月/套、二居室6500元/月/套、三居室7500元/月/套。

选择安置房现房(一期)的被腾退人,周转费从双方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按4个月周转期计算。

选择安置房期房(二期、三期)的被腾退人,在奖励期内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周转费从双方签约之日起,二期按24个月周转期计算;三期按36个月周转期计算。在奖励期之外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实际周转期计算。

(2)空、有、电移机费:空调移机费400元/台、有线电视移机费350元/端、固定电话移机费235元/部、热水器移机费400元/台、宽带移机费350元/端。

(3)搬家补助费:按被腾退人合法有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支付两次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40元/平方米/次。

(4)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在合法有效的腾退面积范围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凭营业执照,按证载实际经营面积计算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补助标准1500元/平方米。

(5)装修补助费:选择安置房现房的被腾退人,按安置房建筑面积计算,补助标准1000元/平方米。

(6)综合补助费:按户给予综合补助费20万元。(7)工程配合费:按户给予工程配合费30万元。(8)提前搬家费:按户给予提前搬家费5000元。(9)异地安置费:

本项目按时间设置阶梯异地安置费。异地安置费以原有效腾退面积为计算基础。(详见附表)


(二)货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标准:放弃腾退面积置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腾退人合法有效腾退面积给予500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另外再按照合法有效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2、补助费发放标准

(1)周转费:以其合法有效腾退面积换算的二居室安置房(70平方米/套)套数,按6500元/月/套,周转期6个月计算。

(2)空、有、电移机费:空调移机费400元/台、有线电视移机费350元/端、固定电话移机费235元/部、热水器移机费400元/台、宽带移机费350元/端。

(3)搬家补助费:按被腾退人合法有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支付一次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40元/平方米。

(4)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在合法有效的腾退面积范围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按证载实际经营面积计算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补助标准1500元/平方米。

(5)综合补助费:按户给予综合补助费20万元。(6)工程配合费:按户给予工程配合费30万元。(7)提前搬家费:按户给予提前搬家费5000元。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十四条    腾退双方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被腾退房屋后,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上述补偿、补助等款项。各项补偿款抵扣全部安置房购房款后仍有剩余的部分,由实施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向被腾退人发放;腾退补偿款不足抵扣全部安置房购房款的需补交购房款,由被腾退人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存入实施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搬迁腾退问答

1、《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凡本项目腾退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宅基地腾退面积及附属物的腾退安置、补偿均适用于本方案。

2、搬迁期限如何确定?

答:搬迁期限以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布的腾退公告为准。

3、被腾退房屋及附属物评估价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北估秘[2016]001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被腾退人的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由腾退人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4、被腾退人可获得哪些补助和奖励?

答:结合相关政策给予被腾退人各项补助,含周转费、装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方式、选择精装修安置房的无此项)、空、有、电移机费、搬家补助费、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综合补助费、工程配合费、提前搬家费等。另外,在腾退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向现场指挥部移交被腾退房屋的给予异地安置费。

具体补助费用和奖励费用发放方式依据《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5、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是否给予补偿?

答: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6、被腾退房屋从事经营,是否得到补偿?

答;在合法有效的腾退面积范围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按证载经营面积计算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补助标准1500元/平方米。

7、周转费如何计算和发放?

答:(1)选择腾退面积置换方式,按安置房户型计算周转费,标准为一居室5500元/月/套、二居室6500元/月/套、三居室7500元/月/套。选择安置房现房(一期)的被腾退人,周转费从双方签订的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按照4个月周转期计算周转费。选择安置房期房(二期、三期)的被腾退人,在奖励期内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周转费从双方签约之日起,二期按24个月周转期计算;三期按36个月周转期计算。在奖励期之外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实际周转期计算。

(2)选择货币补偿的,均按其合法有效腾退面积换算的二居室安置房套数计算周转费,周转期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付清。

8、搬迁腾退中是否存在越拖到最后签约,得到的补偿就越多的现象?

答:不是。如被腾退人超过奖励期限未能达成协议,异地安置费将大幅减少甚至不予奖励,所以越到最后签约损失就越大。

9、腾退过程中无法达成协议的处理方式?

答:在腾退公告的腾退期限内,腾退人与被腾退人达不成腾退补偿安置协议的,自腾退奖励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可向项目现场指挥部申请调解,腾退调解期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或未申请调解且不配合搬迁腾退工作的,由西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对被腾退人帮助腾退。

10、安置房的地址及产权性质?

答:安置房为唐家岭地区两园之间安置房,位于唐家岭中关村森林公园北侧,产权性质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产权。

11、安置房选房顺序如何规定?

答:因现房房源有限,按照先签约先得的原则,选完为止。同时,部分优质楼栋、优质户型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选,具体规定将由现场指挥部专业工作人员进行详解。

安置房选房顺序以签订腾退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未按协议约定日期向现场指挥部交房的,原选定安置房作废。

两园之间棚改安置房项目一期(现房)简介:万和嘉园一期项目简介

    安置房位于中关村森林公园北侧,与森林公园仅相隔一条马路。北距航天城约2.4公里,南距中关村软件园3.4公里。用地四至范围是:北临邓庄南路和唐家岭南街,东南临土井村路,西临东北旺西路。

万和嘉园项目位置:

万和嘉园

两园地区安置房分三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4.1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万平米,容积率2.2,绿化率30%。住宅为板式或点式高层,层高2.8米。一期建设内容包含该区域住宅及所需全部市政配套用房(电力开闭站、垃圾处理站、地下停车库、养老院),同时配建小学及幼儿园,远期建设配建公交首末站、中学等,以满足一期入住居民的需求。

项目定位:

让安置住宅成为提升生活品质、实现居住梦想的开发典范。充分利用项目地优越森林公园资源,打造一个高品质宜居社区。

先进规划理念,充分利用阳光、景观,创造最佳社区环境。高舒适性、均好性住宅设计,为住户提供和谐美好居住环境。

富有寓意的建筑设计,创造出一个生态、优雅,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现代住宅区新形象。

建设成配套设施完善的住宅区,住宅区内设有教育、养老、市政交通等多项设施。

项目理念:

本项目以中关村森林公园为载体,结合唐家岭地区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再塑一个兼具时代特色和山水休闲情调的居家乐园。

本项目不仅要满足居住的基本需要,更要充分满足业主生活情调与文化品味的需要,使搬迁居民体会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心境,营造“与山水相融、与天地合德、与四时合序”的天趣灵境,诠释一种“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内涵。

通过南北视线通廊,连接城市公园,减弱高层紧密空间。

借助起伏的建筑轮廓,打造丰富的天际线。实现生态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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